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蓝天团联发〔2008〕9号
关于开展“蓝天骄傲”——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弘扬“自信、自强、创业、创新”的“蓝天”精神,推动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总结、推广第一、二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经验,经学院团委、院报编辑部、广播电视台、网站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蓝天骄傲”──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从困境中奋起,在自强中成长”为主题,把该项活动与学生品德培养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那些勇于面对困难、不断完善自我的,有爱心、守法纪、讲诚信、负责任、能自强、敢创新、会创业的团员成长、成才的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学生奋勇拼搏、自强不息,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评选时间
三、评选对象
我院注册团员
四、评选机构
“蓝天骄傲”──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由学院团委、院报编辑部、广播电视台、网站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下设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评审工作。
1、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
主 任:周万华
成 员:周小丰 涂之光 陈 凡 吴华亮
办公室:院团委
2、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
组长:周小丰(兼)
成员:刘成林 鲁 斌 刘 磊 余 兴 杨焰钦
五、表彰
在学院“五·四”表彰中,举行颁奖活动,向当选的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同时组建“相约蓝天,成长对话──我的成长经历”事迹报告团在两个校区巡回报告演讲,组织当选的“自强之星”与同龄人共话成长成才的艰辛与喜悦,共同分享“从困境中奋起,在自强中成长”的精神财富。学院团委将对产生的我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向团省委推荐参加“全省十佳自强大学生”、“全省十佳文明大学生”、“全省十佳创新型大学生”的评比。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
经济困难、身体残疾、学习成绩差的大学生是高校中亟需关注的群体,关心困难大学生,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成长成才,是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同如何解决团员青年实际困难和问题相结合的要求,开展“蓝天骄傲”── 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我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及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使活动成为发现奋勇拼搏、自强不息青年学生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强奋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
2、广泛宣传。
各级团组织要大力营造全院师生共同关心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声势。要加强活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典型事迹的宣传,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要落实到各系、各班,可通过院报、广播、横幅、网络、黑板报、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
3、落实措施。
各级团组织要将此项活动与各自所开展的主体工作相结合,精心组织落实,形成各自的工作特色,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各部、系团组织要对所推荐候选人进行认真的考察,广泛听取候选人所在团支部、班委的意见,征求班主任、系、部党政领导的意见。以系团总支为单位评选出各系“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报各分团委。请各分团委务必于
学院团委办公室:瑶湖校区宿20栋一楼
电子邮箱:jxbsutw@163.com
监督电话:8139064
附件:
1、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办法
2、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表
3、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注:通知网络下载:http://tw.jxbsu.com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江西蓝天学院院报编辑部
江西蓝天学院广播电视台 江西蓝天学院网站管理中心
“蓝天骄傲”——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
自强之星”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广大经济困难、身体残缺、学习基础差学生在逆境中成长,发扬自强自立的优良作风,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院团委联合院报编辑部、院广播电视台、网站管理中心开展“蓝天骄傲”——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
第二条:“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将在我校注册团员中产生。
第三条:评选“十佳团员自强之星10人,“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人。
第四条:“自强之星”的评选将采用学生自愿申报、各系评选、推荐、投票、评选活动评审委会审核,组委会通过,最终确定的方式。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二) 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品学兼优。
(三) 有远大理想、身处逆境、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精神。
(四) 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优秀。
(五) 在全国、省、市、全院各级比赛中获奖者,各级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第六条:评定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团员,均可向所在班团支部报名参加,参评各系“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各系从“系十佳团员自强之星”中产生一至两名学生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参加全院“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推荐资料包括身处逆境的原因、逆境中成展的艰辛、大学中取得的优秀成绩、个人的前景展望;申报资料在2500字左右。各系初选后填写制式表格《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推荐表》。
(二)各系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名候选人,人数在3500名以上的系可推荐2名候选人。并于
(三)评选组委会将各系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刊登在4月15日院报和学院网站上,向全校师生进行公布,组织全校学生在院报上进行投票,报纸投票占评选总分的30%,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系推荐意见和个人申报材料,综合学生投票结果提出最终人选,报请评选组委会审批。
第七条: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与评选:
(一)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弄虚作假者;
(三)获得过上一届全院“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者不再参评;
第八条:表彰办法
(一)由评选组委会结合“五·四”表彰,召开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对获奖者颁发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证书及奖章。
(二)学院向“十佳团员自强之星”颁发奖励,给予每人600元的奖金。
(三)以上奖励均记入个人档案。
(四)由院团委推荐至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参加江西“十佳自强大学生”、“十佳文明大学生”、“十佳创新型大学生”评比。
第九条:本评选办法由江西蓝天学院“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组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注:评选办法网络下载:http://tw.jxbsu.com
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
“蓝天骄傲”——江西蓝天学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 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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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阶段 |
完成进度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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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宣传和候选人推荐公布 |
推荐候选人(4月12号前完成) |
分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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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拍照( |
电视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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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报刊登“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材料 ( |
院 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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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与统计 |
组织学习“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材料并进行投票( |
分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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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校区团委互派监督员完成投票和统计工作(4月21号) |
院团委、分团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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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全院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入围名单(4月25号) |
组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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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确定 |
公示 (院报、网络方式) |
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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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网络、广播、条幅、黑板报、海报宣传(4月30号) |
院广播台 院 报 网站管理中心 团 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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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报导 |
团委、院报、电台、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十佳进行采访报导 |
院广播台 院 报 网站管理中心 团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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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制作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专栏 院报、网站管理中心:开设报导专栏 |
院广播台 院 报 网站管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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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 |
表彰 |
开展好“五四”表彰及“蓝天骄傲”——第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表彰工作 |
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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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 |
宣传 |
组建“相约蓝天、共话成长——我的成长经历”事迹报告团(5月21号) |
院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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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团委协调好各系团组织争取领导支持,通过报告会、交流会等形式,积极宣传(5月23号) |
院广播台 院 报 网站管理中心 |
注:安排表网络下载:http://tw.jxbsu.com/